云南省纪委监委4月13日发布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蔡武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他还违背组织原则,隐瞒房产情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并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此外,蔡武成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武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蔡武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还宣布对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扎西顿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扎西顿珠丧失理想信念,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他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领取奖金。同时,扎西顿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扎西顿珠的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扎西顿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武成出生于1963年7月,是云南省维西县维登乡人,2017年3月开始担任迪庆州副州长。扎西顿珠于2016年9月任迪庆州委常委,两人是老同事。2024年8月30日,蔡武成和扎西顿珠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