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8月14日,自然资源部召开生态保护修复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李建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总结五年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平台作用,着力加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供给。 李建中介绍,针对农村地区空间布局无序化问题,要求在保持“三区三线”和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统筹优化。 针对农村地区的耕地碎片化问题,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推动实现布局优化,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与试点时期相比,《意见》根据地方实践进一步明确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地方实施的可操作性。 针对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问题,统筹实施建设用地整理,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意见》规定,可将整治区域内的拆旧地块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增减挂钩项目相关规定打包审批、统筹实施,产生的指标统筹使用,确有节余的还可纳入省级管理平台在省域范围内调剂。此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可结合整治工作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允许入市。 针对生态环境退化问题,统筹实施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对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耕地、被生态保护红线围合的零星破碎、以开天窗形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逐步调整到生态保护红线以外。 李建中表示,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得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谋划。切实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保持“三区三线”总体稳定,不得打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总体格局。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遵循“上下结合,以下为主”的原则,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政绩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防止形成新的地方隐性债务。坚持立足当下,谋划长远。从实际出发合理划分整治单元,妥善安排整治任务和实施时序,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循序渐进、久久为功。 此外,《意见》还规定了各项政策的底线要求,明确省负总责、市级监管、县乡实施的工作原则,要求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对于实施中出现明显偏差的要及时叫停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