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海外代购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显示,某视频平台由某科技公司运营。李某使用手机号在该平台注册了账号,发布作品1284件,拥有31.5W粉丝。2020年5月6日,李某使用其账号发布了若干短视频,内容包含宣传国外保健品、发送包裹、与客户的聊天记录等,视频同时配有旁白“心脏血管堵塞严重了……吃些欧洲豹油溶解血栓”“北欧的白天鹅认证芬兰FI白桦茸降血糖降血压增强免疫力抗肿瘤”等。
2020年5月6日,该账号
被告某科技公司辩称,原告李某的账号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屡次、大量发布推广保健品的视频,并违法违规宣传这些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涉案账号宣扬售卖大量保健品,展示客户购买记录,招揽消费者购买,甚至招揽他人成为其下级代理,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被告双方的服务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院认为,原告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通过原告发布的若干条视频,可以看出原告通过其账号宣传国外保健品,其中包括“降血压”“溶解血栓”“降血糖”等描述,同时原告发布视频涉及的内容,可以认定原告在涉案平台宣传、推广、销售国外保健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法院认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原告李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