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公布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六种方式明确退出路径!近日,贵州省长顺县教育局发布了《长顺县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暂行办法》,针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或不能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明确了六种退出方式:待岗、转岗、降级、解除专业技术岗位、辞职和辞退。
待岗是指符合相关情形的教师暂时不安排教学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待岗培训或跟岗学习。转岗则是指教师在校内从教学岗位转至教辅、后勤等非教学岗位,或者调出教育系统到其他事业单位。降级是指教师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解除专业技术岗位是在保留教师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学校与教师解除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合同。辞职是指教师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辞退是指教师在聘期内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处分,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其人事关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教师退出条件、程序和权限以及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中强调,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文件,根据德、能、勤、绩、廉完善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方案,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解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适用于参加培训但应当转岗拒不同意、丧失教师资格但不同意转岗等情况;而辞退则适用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但不同意调岗、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
早在2010年,国家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到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