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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新闻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据媒体报道,网友小刘(化名)报料,他此前就职的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次数,
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同一时间只允许2人去厕所。员工去厕所时,还必须携带“离岗证”,待该名员工回到车间后,下一名员工拿到“离岗证”,才可以去厕所。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迟到还将面临200元一次的�?�。
因无法忍受公司的“高压管理”,小刘在入职一周后选择离职,但被扣罚了部分工资。
对此,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小刘所称的限制如厕时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否认,
但表示“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此类不合格规定,利来国际(中国区)最老牌官网将立即予以纠正。”

小刘所说的“离岗证”图源澎湃新闻
如果小刘爆料属实,这家公司的做法合不合法?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艳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从法律角度而言,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如厕作为基本生理需求属于该权利范畴。
企业限制如厕时间和次数侵犯了员工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属于无效管理行为。“当然也有例外情形,若员工利用如厕时间消极怠工(如长时间玩手机),企业可通过合法制度约束,但必须避免‘一刀切’限制正常需求。”陆艳补充道。
此外,陆艳指出,
公司强制每日工作12小时构成违法超时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公司还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经劳动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如果该公司未获批特殊工时制度,强制每日12小时工作已构成违法超时加班。
“至于公司规定迟到罚款200元更是构成违法。”陆艳介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仅可在员工造成经济损失时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赔偿,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权的范畴,而企业并无行政处罚权。因此,公司对迟到员工�?�200元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记者注意到,小刘表示因无法忍受“高压管理”选择离职,但被扣罚了部分工资。对此,陆艳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因无法忍受“高压管理”选择离职,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情形,否则公司无权扣罚其工资,应当按实际工作时长予以结算。公司以“未干满工期”为由扣薪,无任何法律依据,属违法克扣工资行为。
目前,深圳市�:=值览投煲呀槿氲鞑�,并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街道办受理反馈图源澎湃新闻
陆艳告诉记者,如果该公司拒不整改,劳动部门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对企业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并加收滞纳金。此外,如经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高压管理”,公司除整改外,还需返还�?�、补发克扣工资、支付加班费差额,并可能被追缴社保。如员工属于“被迫辞职”情形的,员工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看,如员工爆料属实,那么该公司的管理措施涉嫌多项违法,包括侵犯人格权、超时加班、非法罚款及克扣工资。劳动部门介入后,企业若未整改将面临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风险。这也警示企业需以合法制度管理,尊重劳动者权益。”陆艳补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