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759万买房发现是凶宅!王夕花了近760万元买下一套位于杭州城西的二手房,入住一年后才得知这套房内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她表示,如果不是邻居无意间提起,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王夕随后起诉原房东要求退房并返还购房款,虽然一审已经胜诉,但对方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有结果。迫于经济压力,她和家人只能继续住在该房屋中。
这套房子面积95平方米,拥有不错的学区。2021年,王夕看中了这套挂牌价为765万元的房子,并决定卖掉老家的房子来购买。同年1月底,她与原房东张元签订定金合同,2月底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最终成交价为759万元。张元提出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希望再住一年,王夕同意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写明这一约定。2021年3月完成过户后,直到2022年3月,王夕才正式拿到房子并开始装修。2022年12月,她和家人搬进新房。
2023年10月,王夕的母亲在与邻居聊天时得知这是一套“凶宅”。原来,在2021年4月,张元的孩子在家中自杀,邻居们都知道此事。王夕联系中介后发现中介也不知情,于是她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并起诉张元。根据合同中的特殊情形条款,甲方承诺房屋在其持有期间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若隐瞒事实则乙方有权撤销合同。一审判决王夕胜诉,但张元已提起上诉。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博甫指出,对于“凶宅”已有大量判例支持退房。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原告可以主张房屋存在重大瑕疵并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卖家故意隐瞒“凶宅”事实也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买方同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